地名是中華民族悠久歷史的見證,是中華優(yōu)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,是寶貴的文化遺產。日前,貴州省民政廳印發(fā)《貴州省地名文化遺產鑒定保護工作指引》(以下簡稱《指引》),構建分類科學、保護有力、管理有效的地名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體系,使地名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適應時代形勢要求、貼近人民群眾生活、融入經濟社會發(fā)展大局。
《指引》明確了鑒定類別和評價標準。將地名文化遺產分為古城、古縣、古鎮(zhèn)、古村落、古街路巷、古建筑與遺址遺跡、著名山川、少數民族語地名、近現代重要地名、紅色地名、其他重要歷史文化意義的地名及地名群等11大類,并逐類設定科學嚴謹的鑒定標準,從“專名歷史”“語詞文化”“實體文化”“地名應用”“保護利用”等維度設置量化指標,突出各類地名評估側重點。
《指引》規(guī)范了鑒定程序。按照“統籌規(guī)劃、統一標準、逐級申報、分類實施”的原則,制定了普查申報、調研考察、鑒定評審、公示確認四項鑒定流程,全面開展地名文化遺產鑒定保護工作。各級按照鑒定流程,對照《貴州省地名文化遺產鑒定指標體系》進行鑒定評分,通過逐級申報、鑒定、公示、確認,構建省、市、縣三級地名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體系,建立名錄動態(tài)增補機制,推動各級名錄有序調整。
《指引》完善了保護利用閉環(huán)。從嚴格更名管理、關聯非遺保護、融入城鄉(xiāng)建設、加強傳承創(chuàng)新四個方面,對地名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措施進行規(guī)定。強調“名錄內地名一般不得更名”,確需更名的按照《地名管理條例》《貴州省地名管理辦法》相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同時,強化地名文化遺產合理利用,深化遺產保護與城鄉(xiāng)建設相融合,發(fā)揮其在傳承歷史文脈、塑造城市形象、寄托鄉(xiāng)愁記憶等方面的積極作用,鼓勵運用新媒體、新技術,創(chuàng)新地名文化遺產宣傳推廣與傳承模式。
《指引》強調了民政部門和地名管理工作協調機制成員單位的職責分工。通過明確職責分工,行業(yè)資源共享,強化部門參與度、融入度,形成跨部門協同保護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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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來源:國家文物局網站